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大纲

  •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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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发展和监管需要,提高电离辐射专业人员素质,客观评价电离辐射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考核性质

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为全国统一性考核,以检验电离辐射专业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为目的,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委托机构自主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可取得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成绩全国有效,有效期5年。

三、考核方式

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方式为闭卷,在电子考核系统上作答。

四、考核科目及分类建议

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科目共三科,设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实行合卷考核。公共科目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基础》(以下简称基础)2个科目,主要内容为电离辐射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通用知识。专业科目为《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实务》(以下简称专业实务),为电离辐射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实务分为医学类和非医学类,其中医学类包括医用X射线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核医学,并设医学其他,非医学类包括核子仪、放射性测井、X射线探伤、伽马射线探伤、电子加速器辐照、伽马射线辐照,并设非医学其他,合计11个专业类别。 考生应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类别进行报名和考核。从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环保监管、科研、开放性实验室、同位素生产、同位素销售、射线装置的生产与销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检仪和其他的考生可根据行业相关性选择医学其他或非医学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