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教〔2019〕342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养,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苏州篇章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苏州技能状元”大赛建筑材料检测和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苏州技能英才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9﹞186号)要求,充分整合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参与度,形成全市住建系统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市住建行业转型升级和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组织领导
竞赛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嘉盛集团有限公司冠名协办,相关企业联合协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竞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苏州市住建局建设工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主要包括制定竞赛实施方案、拟制竞赛文书、组织裁判、选定竞赛地点、竞赛现场组织、下发竞赛文书等工作。
各市、区住建局和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负责相关工种的赛事协办。主要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竞赛选手的选拔、推荐、组织参赛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拟定2019年11月22日至24日完成第四届“苏州技能状元”大赛建筑材料检测和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2个项目的竞赛。2019年11月26日,两个项目的相关获奖人员参加第四届苏州技能英才周闭幕式。
四、竞赛工种
1.建筑钢结构焊缝质量超声波探伤检测(技术文件见附2)
2.建筑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技术文件见附3)
五、参赛对象。
1.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的企业单位生产一线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要求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工作1年以上,且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2.选手年龄要求在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历届江苏或苏州技能状元大赛中,获得技能状元称号的人员不参赛。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11月8日下午17:00前。
报名方式:报送各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时报市住建局备案(邮箱1667928792@qq.com,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65152960)
七、竞赛标准和命题。
企业职工组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
八、竞赛奖励办法
竞赛分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7~10名为优胜奖。
(一)个体奖。
1.对获得竞赛项目赛工种一等奖的选手,由苏州市政府授予“苏州技能状元”荣誉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奖励5万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2.对获得竞赛项目工种二等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授予“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苏州技能大奖”荣誉称号,奖励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竞赛项目工种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苏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奖励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4.对获得竞赛项目工种优胜奖的选手,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局颁发优胜奖证书和奖品。
5.对获得竞赛项目工种一、二等奖选手,推荐省级人社部门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凡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需在2018年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之内);
6.对获得竞赛项目工种一、二、三等奖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7.对获得竞赛项目工种一、二等奖的在职女性职工选手,由市妇联优先推荐为“苏州市巾帼建功标兵”;
8.参加竞赛项目工种未获一、二等奖的各工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凡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需在2018年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之内)。
(二)团体奖。
对在竞赛项目工种中获得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荣誉奖牌,其中获得企业职工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一次性奖励2万元。
各市、区住建局及选送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参加全市竞赛的获奖选手给予一定奖励。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住建系统首次承办两个工种的苏州技能状元大赛,体现了市政府对全市住建系统的信任和重视,将对促进住建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广大住建职工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产生重要推动作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竞赛工作组织有序,取得积极成效。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规范竞赛的各个环节,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状元竞赛的组织水平;树立安全第一的竞赛理念,严格执行各项现场规程,切实保证各方面安全。
(三)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苏州状元大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发动,指导企业、单位鼓励党员、青年、妇女职工积极参赛,确保竞赛规模,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不断提高一线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四)勤俭办赛,力求实效。要坚持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的原则办赛,努力提高大赛工作的实效性,确保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附件: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0日